为满足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提高村委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宣章屯司法所有效整合驻地内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宣章屯法律服务所完成恢复建设的优势,以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着力点,打造了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高地。
日前,宣章屯司法所所长王洪峰代表司法所与宣章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陈殿明和刘金宝2人组成 “集体加个人”式的法律顾问团,作为法律顾问(甲方)与辖区内的37个行政村的村委会(乙方)签订了制式《村级法律顾问合同》。这一举措是宣章屯司法所在建设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挥出的一记重拳。
在实践中,“集体加个人”法律顾问团已按照《村级法律顾问合同》的协议内容,通过定期下村入户走访,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20余次,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普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谈工作心得对辖区70余名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引导村委会依法管理村务,为村委会解决土地征用、土地调整、安置补偿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30余条。
《村级法律顾问合同》明确规定,村级法律顾问可以为村民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帮助村委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协助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引导广大村民以合法方式解决矛盾。顾问团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村民有法律需求可随时联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要认真、及时、正确地为村民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对办理的法律事务要定期进行跟踪和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宣章屯司法所通过推动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在辖区内构建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网络,实现了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享有法律服务,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通讯员 姜晓蕾)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