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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武县法院五字方针助力立案登记制改革

时间:2016-01-20 11:31:5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杨晟斌
导读: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法院五字方针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法院五字方针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坚持“高”,提高思想认识水平。组织立案庭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最高院、省高院和市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提高自身思想觉悟,摒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对立案工作采取高标准、严要求,做到立案有登记、服务热情周到。

  坚持“质”,保证立案质量。立案登记制推行以来,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尤其是行政涉诉案件和老信访案件都集中到法院。案件数量增多,立案质量不能下降,立案人员在立案时,做到有登记、有分类,案多而不乱,切实保证案件质量。

  坚持“优”,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立案导诉台作用和立案专线服务,由专门熟悉立案业务的人员负责导诉和接听热线任务,严格做到有问必答、能一次解决的绝不推诿,让当事人因一件事而多次奔跑。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对特殊人群实行快速立案制度。分发便民服务卡,让当事人根据需要咨询相关负责人。

  坚持“效”,提高立案效率。立案登记制推行以来,该院加大了对立案工作的支持力度,抽调年轻有经验的干警去立案庭工作,同时提高立案信息化建设,设立案件查询触摸屏、案件受理流程管理模式等,很多立案当事人和律师都表示“立案效率明显有提升”。

  坚持“督”,加大对立案登记的监督力度。立案庭庭长负责日常监督、分管领导和院长不定期查看,设立立案投诉邮箱和热线,当事人对来立案不登记或者立案工作不满意的可以直接进行投诉,由分管领导进行及时处理,确保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通讯员 田源 杨晟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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