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执行流程、听证程序、执行监督三项公开制度,确保执行监督实效,打造“阳光执行”法院。
执行流程公开。随案发放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须知等,告知当事人财产查控、线索举报等执行流程。在立案大厅设置电子查询机,在执行接待窗口由专人负责执行案件的查询咨询,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执行进展。同时立案大厅设置案件信息自助查询机,只需在系统查询界面输入案号或当事人姓名、名称等信息即可迅速获知案件承办法官,还可查询执行日志等流程信息。
听证过程公开。按照最高法院《执行异议听证程序规则》,明确涉及参与分配、执行异议等类型案件须公开召集执行听证。对于参与分配类的执行案件,应将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方案、分配原则等事项及时向当事人公开,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参与听证。
监督事项公开。执行局每个办公室墙壁均悬挂警示牌,张贴“十条禁令”、“五个严禁”廉政监督事项,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公开执行干警照片、职务等信息,并随时更新。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廉政监督热线、电子邮箱等,确保当事人投诉举报时能够对上号、找对人。专人负责投诉举报情况登记,对于当事人反映的执行人员违法、不廉等问题,迅速报告执行局专职廉政监察员,及时查证并反馈情况。(通讯员 谢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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