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坚持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扩大司法民主的重要手段,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四抓四提”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抓人员选任,提升队伍素质。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结合辖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分散的区域特点,按照数量倍增,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要求,突出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严格选任条件,侧重从村(居)两委班子、宗教人员、教师、医生及群众中选拔政治品质好、群众威望高、能力素质强、善做群众工作、热爱陪审事业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
抓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纳入全院年度培训规划,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疑难案例研讨等岗前培训和任期业务培训,人民陪审员思想政治和法律业务素养得到明显提升。
抓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质量,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考核规定》,并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教育背景、专业特长等特点,把人民陪审员编入各业务部门进行工作管理,形成了在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统一管理下,各审判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抓职能延伸,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威信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等参审优势,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方位向人民陪审员开放,为人民陪审员参审创造条件,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行、送达等办案各个阶段,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作用。(通讯员 马延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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