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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司法局三措并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时间:2016-03-01 10:39:2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端普 张逢夏
导读:山东省平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正式投入使用,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心一楼的服务大厅里设置了两个便民窗口。2016年平原县司法局将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深刻贯彻落实德州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议精神,严格工作标准提高司法援助工作质量。对培训中指出的问题充分进行自省自查,将在2016年的援助工作中逐步完善。

  山东省平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正式投入使用,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心一楼的服务大厅里设置了两个便民窗口。2016年平原县司法局将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深刻贯彻落实德州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议精神,严格工作标准提高司法援助工作质量。对培训中指出的问题充分进行自省自查,将在2016年的援助工作中逐步完善。

  扩大受援范围。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执行德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而降低法律援助申请经济困难的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范围,做好援助第一步。同时,在应援尽援的前提下,对不符合援助标准的案件不批准,让国家批准的经费每一分都花在刀刃上,让阳光照到更多的困难群众身上,更加彰显司法公平正义,树立司法公信力。

  做好宣传工作。在法律援助宣传方面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需要援助的困难群众了解这一惠民项目,让法律援助政策落到实处。为此,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在群众赶大集和举行外出务工招聘会的时候,发放宣传手册和法律援助“明白书”,2016年初共发放资料共计八百余册。春节期间,进行下乡宣传,让在外务工回乡的群众及时了解法律援助政策。通过与残联、妇联等部门联合宣传及入户走访的形式,对村里妇女、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及残疾人进行法律援助政策讲解,做到宣传工作覆盖到位。在律所、法院等地点放置宣传架,拓宽宣传途径。

  严把办案质量关。在案件办理及卷宗质量方面对法律工作者严格要求,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对市司法局下发的案卷评分标准进行细化,严格按照标准对办案质量进行审核。同时援助中心做好全程跟踪工作。在新的工作要求下发后,及时对律师及工作者进行培训,让办案人员充分了解新标准,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案件需要取证的,都严格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对于法院审理的案件进行旁听,对案件进行充分了解,对办案过程进行及时监督。要求办案人员提交完整的资料,保证案件的可查性。另外,也要做到及时的案卷审阅和归档,争取在案件质量上得到新的提升。(通讯员 王端普 张逢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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