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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法院"四举措"助推档案数字化建设

时间:2016-03-30 10:04:5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古丽娜尔.亚库普
导读:档案信息化是法院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争做“大数据、大服务”管理的标杆。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在档案数字化做出了表率,目前已完成2015年诉讼档案数字化案件,并导入喀什中级人民法院系统档案数据中心。

  档案信息化是法院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和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争做“大数据、大服务”管理的标杆。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在档案数字化做出了表率,目前已完成2015年诉讼档案数字化案件,并导入喀什中级人民法院系统档案数据中心。

  塔什库尔干县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自2010年启动以来,为了更好的保证电子档案数据采集的精准度及有序性,采取多项措施,力促电子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完成2015年归档案件扫描建档工作。一是完善立卷规范,严格卷宗审查。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规范,并由专人对纸质卷宗、电子卷宗进行评查、指导,确保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同步归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夯实硬件基础,提升工作效率。新增计算机、扫描仪、高拍仪等一批制作电子档案的设备,确保电子档案扫描工作顺利开展。(通讯员 古丽娜尔.亚库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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