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德州市上下联动,市委市政府在全省范围内首次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后,市普法办随即下发了德普法办〔2016〕3号文《关于落实<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 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普法责任进一步做了详细分工,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责任分工与考核办法的制定,前后历时近7个月时间,充分征求了上百个单位意见,将400多部法律法规具体细化到相关职能单位,对县市区6大项21小项、市直部门4大项9小项考核事项进行了说明。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落实普法工作属地责任,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普法责任制列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要求,加强对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努力形成部门、行业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要参考市直部门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县直部门普法责任。
通知指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工作全局。要主动作为,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坚持法治实践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普及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起应尽的普法工作社会责任。
通知强调,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等作为中央、省确定的“法律六进”牵头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普法任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通过制定普法规划、研究部署工作、组织专项普法活动等方式,在所负责领域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形成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合力。
通知还指出,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以案释法责任部门,在做好常规普法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本系统(行业)以案释法制度,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例,及时总结整理,法理剖析。(德州市司法局宣传科)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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