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阳光司法,以真诚态度取信于民,以工作实效回应期待,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多种手段结合,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立足司法公信。
“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将社区居民代表等迎进法院,邀请他们旁听案件庭审,参观法院相关庭室、展馆、设备,近距离观察审判业务工作。与此同时,聚焦群众关注点,走上广场通过开展法律宣传、以案说法等形式,展示法院相关工作开展的法律依据,操作流程以及阶段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专题性”与“专职性”相结合。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权利与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力,选择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事先详尽的案情讲解、法律剖析,事后的专题调查、意见收集,为他们监督权利的行使提供便利、高效的平台。与此同时,设立司法监督员,请他们上岗履职,对法院日常业务、廉政建设、便民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
“信息化”与“乡土化”相结合。依托信息化办公平台,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其它案件的裁判书一律公开。在运用“高科技”的同时,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送法“四进活动”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通过充分的释法明理,教育群众依法维权,助力法治建设。(通讯员 钱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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