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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三活动”提高人民法庭业务水平

时间:2016-06-07 16:34:1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田源 刘杰
导读:去年以来,单县法院在人民法庭开展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成立了两个独立审判团队,所审理的案件均不再经分管院领导签发,对法庭干警的业务能力要求更高。为此,该院以开展“三项活动”为载体,大力提高人民法庭业务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人民法庭处在审判工作第一线,是服务人民群众的主战场。在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数量均占该院案件50%以上。去年以来,单县法院在人民法庭开展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成立了两个独立审判团队,所审理的案件均不再经分管院领导签发,对法庭干警的业务能力要求更高。为此,该院以开展“三项活动”为载体,大力提高人民法庭业务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课堂活动”传经送宝。根据日常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每季度至少确定一个专题,组织本院业务能手和骨干,为法庭干警“上大课”,把干警们引入课堂。这种形式既为法官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也提供了一个学术探讨的讲台,针对性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该院还利用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机会,选派精干力量去参加学习,回来后再向全体法庭干警“传经送宝”,将在上级法院学习到的还带着“余热”的新鲜知识,迅速传递给干警们,达到“资源共享”,效果很好。今年以来,该院组织派出法庭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就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人身损害赔偿等专题,开展授课活动4次。

  “观摩活动”查缺补漏。庭审是审判工作中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最能体现法官的水平。为提高人民法庭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该院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制定了《庭审观摩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规定,基层法庭每个审判员都要确定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件,轮流开观摩庭,院审委会委员、业务指导小组成员和未开庭的干警均参加旁听观摩,庭审后及时对庭前准备、仪表风纪、庭审用语、庭审能力、法警值庭及庭审笔录等方面进行点评打分,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缺补漏,一些法官形象不佳、庭审行为不规范、驾驭庭审能力不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强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研讨活动”加油充电。实行“三会”制度,既,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典型案件召开评论分析会,对发、改案件召开季度点评会,及时纠正对新颁法律的理解偏差,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案件质量;成立青年干警理论研讨论坛,定期就审判活动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研讨,形成调研报告,既对具体审判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又有效提高了青年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通讯员 田源 刘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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