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2016年8月2日上午,新疆乌什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贺江组织全员干部召开会议,就加强全院法官干警纪律作风建设提出九项规定。
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漏岗,考勤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着装规定。工作日、外出执行公务,参加会议一律正规着装;三是规范庭审活动。审判人员要遵守庭审规范,开庭时正规着装,严禁在庭审中随意走动、抽烟、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四是公正廉洁办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堵绝乱收费,不得接受律师、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吃请;五是严守审判机密。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审判机密以及合议庭、审委会讨论案件内容。不得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随意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言论;六是加强警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严禁警车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除公休日、节假日警车一律封存外,每天晚上10点前,所有车辆停放院内;七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随意脱岗,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八是强化八小时外活动纪律。严格自律,坚决杜绝从事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法院形象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九是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强化责任追究,监察科要加强对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进行通报。
乌什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贺江要求党组成员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各局庭室科队负责人要大胆管理,敢抓敢管,全院法官干警自觉遵守九项规定,执行情况每周由值周领导在周一例会上进行通报。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全院法官干警人人成为作风优良,遵守纪律的模范。(通讯员 许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