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新疆塔县人民法院党组把强化审判监督职能,提高法院审判案件质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采取各种新的措施,继续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强内部工作监督,进一步修改干警岗位责任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岗位责任制奖惩紧密挂钩起来,把案件质量评查得分扣分情况与法官干警业绩和经济利益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大了案件质量考核力度和实效性。另一方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支持,积极联络代表委员,认真答复代表质疑,主动征询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
二是评查剖析。组织修订和完善《塔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发还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剖析发还改判案件形成的主要原因,找出共性与个性的问题,找出实体及程序上的不当之处,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予以通报,督促承办人员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在坚持实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的基础上,改变通报的方式方法,将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具体通报到承办人个人,增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确保全院办理案件的质量提高,司法公正。
通过上述措施,塔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得以提升,切实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通讯员 周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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