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来,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坚持把检务督察工作作为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检务督察能力和水平,以检务督察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督察重点。根据省院和市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该院年初制定了《2016年纳雍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纳雍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工科、机关党委、目标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检务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强三铁”主体教育活动,制定具体督察方案,明确督察重点,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执法办案“五严禁”、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禁令等纪律条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建设、物资采购、重大经费开支等纳入检务督察范围,不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人员在“四风”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效。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干警廉洁意识、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为目标,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察、案件回访等方式,共开展检务督察15次,发现问题8个,纠正整改问题8个。一是检务督察组采取召开干警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的督察,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确保政令检令畅通;二是主动深入到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案管等执法办案部门,对检察人员遵守《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督察,重点对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查封扣押处理涉案财物、变更强制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力、接待来访群众等相关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察,增强检务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持续聚焦“四风”和“慵、懒、散、慢、浮、贪”等不良作风,针对内部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现场督察等方式,加大对检察人员执行高检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检察人员严禁赌博等纪律条规落实情况的督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检察人员执行单位考勤制度、会议制度、接待制度等情况进行督察,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加大问责力度,规范工作行为。在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本着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检务督察结果,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的一般性错误行为,依据《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勤纪律的6名干警通报批评,对违反会议纪律的3名干警诫勉谈话。通过抓早抓小,抓深抓细,对检察人员身上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言行举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有效杜绝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从严治检良好形象。
创新工作方式,推进工作发展。今年来,纳雍县检察院纪检组切实将检务督察工作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整合机关党委、政工科、目标办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化检务督察效能,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完善反贪、反渎部门查办职务犯罪“一案三卡”的报备和督察机制,及时将督察结果通过局域网公布,并将督察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检务督察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检务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全面从严治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方面应有的职能作用。(通讯员 唐福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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