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依法管理为基础,推动依法行政。公安机关要以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管理现代化为目标,认真组织、规划、协调、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窗口”建设,强化执法主体自身建设,推动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创新依法行政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机制,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加大整治、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坚决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坚决防止发生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推出新的执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加强对执法实体问题的考评,强化日常考评、动态考评和实时考评,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促进和保障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四)以从严治警为手段,强化作风转变。坚持从严治警是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要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的理念,始终坚持“治警先治长、治警必治长、治长必从严”方针,狠抓民警的思想教育,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严格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督促民警筑牢 “保护线”。以“落实零差错、执法零过错、投诉零发生”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民警日常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重点从严把执行落实关、严抓执法规范关、严肃纪律作风关等“三关”着力,严防民警触碰违法违纪“高压线”。
三、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贯彻者,代表着党的形象和党的政策方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于一般干部和群众具有巨大的示范效应,要在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上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队伍。
(一)带头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国无法不治,警无信不威。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机关领导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不仅要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切立身行事都应当坚持“法”字当头,要从内心深处尊重和信仰法律,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稳定“基因”注入思考模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稳法治的立场,体现法治的精神,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同时,要注意维护和保障一线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严肃查办袭警等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件,理直气壮地支持广大民警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二)带头依法决策、依法指导。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是依法办事的首要问题、关键问题,是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会依法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平安建设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把决策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才能避免决策失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决策,坚持先议政后议事、议政先学法,防止不按程序决策、违反规定决策,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民主、结果科学。要规范指导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按职责、按权限、按层级抓工作。部署、检查、考评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单位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带头坚持原则、遵守法规。“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公安领导干部是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不仅要知法、守法,还要身体力行带头守法。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要重在行动、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就是要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进而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注重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忠实于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四)带头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作风关乎形象,作风连着品格,作风连着民心。领导和领导机关的带头倡导、率先垂范是关键。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的言行举止都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也事关党和政府形象,要大力加强警风建设,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崇尚实干,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坚决纠正和查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切实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同时,还要不断改进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让群众在社会管理中感到更文明、更便利、更温暖、更和谐。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八项规定”,从转变文风会风做起,从厉行节约严起,从轻车简从严起,从廉洁自律严起,用警务清明的清风正气来取信于民,建设一支执法为民、勇担重任的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公安队伍。
(作者为湖北省随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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