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截至今天,新疆全区14个地(州、市)的78个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开通运行,对3974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了电子定位监管,这些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无一再犯罪。
据介绍,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是基于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在社区环境中接受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的一套集合手机定位、轨迹管理、越界报警及报到、宣告、社区服务、宣传教育、工作台账、档案管理、奖罚等综合应用的有效的管理和资源平台。新疆自治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每个地(州、市)确定不少于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仅用一年时间,就在全区近83%的县(市、区)开通了信息平台。
新疆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的开通运行,提高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质量,平台不仅能发挥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电子监控的功能,还具有对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的提示、警示,与工作人员即时报告、交流等功能,有效地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据统计,截至目前,所有实施电子监控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无一再犯罪;同时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平台开通运行后,社区矫正工作者随时随地都可以通过固定和移动终端,核查被电子监控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即时位置和近期活动轨迹。如果社区服刑人员越过设定的“电子围墙”,平台就会立即向管理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双向同时发出警报(警告),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社区服刑人员随时都在工作人员的管控之中,也有效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宏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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