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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嫖娼举报者所涉案审判没问题

时间:2013-08-13 15:23:14  来源:中新网  作者:陈庆辉
导读:上海法官嫖娼门事件暂告一段落,但是有个问题人们一直在追问:举报人陈某之所以跟踪赵明华一年是他认为自己在一宗普通经济纠纷案中遭遇了司法不公,在这次诉讼过程中,一审、二审法院都认为判决合理,一般法律界人士也都认为案件判决本身没有什么瑕疵,至少没有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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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界: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陈某的怀疑可能为真,那么,赵明华利用职务之便干预案件审判是否具有可能性呢?

  举报人陈某在接受采访时对闸北区法院副院长唐卓青和民三庭庭长朱一心、副庭长缪为军表示质疑。“朱一心是我与顾某的合同纠纷案的主审法官,但是判决书上主审法官的签字却换成缪为军。我认为,朱、缪二人没有秉公判案。另外,案件审判时,我拿着自己与顾某的合同书找唐卓青反映过情况,但是唐卓青没有采纳,还警告我要老实一点。”

  自从陈某在网上曝光赵明华嫖娼的视频之后,很多法律界人士开始关注该事件的导火索——陈某与顾某的装修官司。一位资深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子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在网上都可以看到,对于这样公开的案件,任何一级法院和任何一个法官的判决都是有理有据的,所以这个案子的判决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起码没有大问题。

  上海灿旭律师事务所菅峰律师在接受《广州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子的判决他也详细看了,判决没有什么问题。他还说,法院的审判肯定是按法律程序审判的。

  就此问题,广州日报记者采访了陈某该案件的一审的代理律师徐颖浩,他说,在整个一审案件过程中,他没有发现法院在审理判决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如果我发现有问题,在审理过程中我就肯定会提出异议。”

  预算和结算:相差15%很正常,但相差一倍就有问题

  那么如果这个案件可能存在不公,不公的地方到底在哪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有问题,那肯定出在鉴定公司的审价上。

  举报人陈某说,让他最感到可疑地方就是在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指定的沪港咨询公司要对他加盟的快捷酒店进行审计,可是沪港公司在无人亲往酒店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审计报告。当初沪港公司的审价为800多万元,而他请的另外一家审价公司最后核准的价格为400多万元,价格相差一倍,但法院不认可。

  一位从事多年装修装潢工程的业内人士说,装修装潢业的审价比较复杂,比如人工费,一些细节上的费用,单个看相差不大,但一个大工程涉及很多内容,综合下来价格就可能相差很多。“一般来说,预算和结算相差15%都是正常的。但陈某这个工程,相差一倍是有些问题的。”

  据了解,现在装饰装潢的纠纷很多,大多数都是因为最后的费用不一致。一般都是协商解决,一旦闹上法庭,不仅需支付高昂费用,也不一定能达到目的。要是经过审价,费用则更高。

  鉴定机构:比较容易受到当地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

  据了解,法院是通过随机方式从本地名册中选取鉴定机构,这也体现了遴选的公正性,使得各中介机构同等参与竞争。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的判决还是以指定的审价机构的价格来判决案件。如果诉讼方请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难免会站在各自的角度来审价,会造成不公平。

  然而这些审价鉴定机构为了进入法院的候选名单,几乎打破脑袋想尽各种方法,要和法院搞好关系。“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案件中,一项鉴定结论往往能够决定百万元、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的利益得失。在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更容易受到当地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禁不住各种利益诱惑,产生鉴定腐败。” 因此,这种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的做法,依然容易受到人情因素干扰。

  曾和沪港公司打过几次交道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沪港公司的鉴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这种鉴定机构违规操作行为的监管惩罚机制目前还不够完善,难以保证机构和鉴定人员都能保持中立地位。”

  对于陈某怀疑赵明华背后操纵案件是否有可能性?菅峰认为,这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实际还需要证据来支持他的怀疑。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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