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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垦利司法所“四结合”提高普法实效性

时间:2013-08-20 11:10:5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霍永洋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表现形式,切实把各项法律法规真正深入到村居,惠及于群众。为街道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司法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表现形式,切实把各项法律法规真正深入到村居,惠及于群众。为街道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把法制宣传与矛盾纠纷调处相结合。垦利司法所通过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在梳理、调处矛盾纠纷的同时,认真总结多发矛盾的特点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宣讲和农民夜校等多种途径,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同时,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今年以来,垦利司法所重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除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的同时,组织农村法律顾问进村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在每个城市社区为民服务大厅内设立的法律服务窗口前,城市居委会的的法律顾问定期“坐诊”,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义务性的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在解决群众难题的同时,有效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

  把法制宣传与群众需求相结合。今年以来,垦利司法所为提高普法的实效性,通过围绕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 “需要什么 宣传什么”的原则,使法律更直接、更深入地走进基层。大大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职工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

  把法制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为了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垦利司法所把法制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依托农村庄户剧团,定期开展法律文艺节目展演活动,积极营造 “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通讯员 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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