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教育

王锡锌:冤假错案重在源头预防

时间:2013-11-21 15:58:52  来源:中新网  作者:张龙云
导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今日表示,冤假错案在源头预防和控制非常重要。而不是等到最后通过申诉或其他渠道进行。事后追究既加大了司法成本,也无法弥补已经造成的伤害。

 11.jpg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今日表示,冤假错案在源头预防和控制非常重要。而不是等到最后通过申诉或其他渠道进行。事后追究既加大了司法成本,也无法弥补已经造成的伤害。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王锡锌今日做客中新网《新闻大家谈》,深度解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革新路径,探讨如何打造权力之“笼”。

  针对当下舆论认为错案追究机制效果不佳的问题,王锡锌表示,错案追究的问题在于它只考虑到最后。当事人已经受到了制度不公平的对待,最后纠错尽管还他清白,依然有一种正义迟来的局限。

  王锡锌指出,冤假错案,有些不应该受到惩罚的受到了惩罚,有些本应受到惩罚的逍遥法外。从专业的角度,司法正义并不能够保证绝对正义。如果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造成错案,我们应该反思,冤假错案有一些是客观上存在的,有一些则是人为原因,或制度设计不合理的原因导致的。

  王锡锌强调,要减少那些在人为原因下造成的冤假错案,例如滥用权力、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等。这些导致冤假错案的因素必须去控制,必须去惩治。目前有了一些制度,比如错案追究制度,无论是公安,法院,检察院都有,它的本意是非常好的。

  王锡锌分析,错案追究的问题在于它只考虑到最后。案子出来以后,如果被证明是错的,要回溯去追究责任,这体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但是问题是到了这一步,就算有追究,当事人已经受到了制度不公平的对待,最后纠错尽管还他清白,依然有一种正义迟来的局限。

  王锡锌表示,冤假错案的这种控制的技术不应该简单的是末端的,在源头预防和控制非常重要。如果能够非常严格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或者严禁刑讯逼供,这就是在源头控制。而不是等到最后来查,通过申诉或者通过其他的渠道。事后追究既加大了司法成本,另外也已经造成了人的一些伤害。

  王锡锌表示,至于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的冤假错案,如何优化我们诉讼的程序制度,如何使这种优化制度真正落地,是未来应该关注的。(记者 张龙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