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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院四举措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

时间:2014-06-13 16:35:3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晓艳
导读:新疆哈密地区两级法院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新疆哈密地区两级法院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送法进校园”。5月27日哈密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行五人到哈密第一小学,为学生们就“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专题进行了讲座和以案说法。地区两级法院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分别到哈密区域三所学校给学生们上法制课,把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维权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模拟法庭”。去年年底,哈密中院以“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法律伴我成长”为主题开展了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哈密地区一中、伊吾县高级中学、巴里坤县三中等6所学校代表队参加了此次活动,旁听学生达到200余名。通过中学生扮演法官及当事人角色参与开庭、法官讲解法律知识、进行庭审点评等环节,让未成年人从参与模拟法庭的实践中掌握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技能。在活动开展前,哈密两级法院均安排法制辅导员对各学校扮演角色的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司法礼仪,以及庭审程序的相关指导。

  “法院开放日”。5月28日伊吾县法院组织伊吾县一中20余名学生到该院参观学习,让孩子们实地感受法院工作现状,安排讲解员为学生们介绍法院审判职能、法院历史、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和案件起诉流程等,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体会法院的威严和法律的魅力。

  “法制警示教育”。巴里坤县法院与该县学校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建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基地”,形成未成年司法保护长效机制。有计划的组织该县各学校学生到法院参观少年法庭庭审,通过鲜活案例教育未成年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的自警意识,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讯员 王晓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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