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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店司法所“三结合”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

时间:2015-05-21 10:33:1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毕金菊 韩斌
导读:近日,山东省禹城市辛店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以“三结合”的方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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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禹城市辛店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以“三结合”的方式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

  结合自身犯罪情况,制定相应的学习方案。因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主观意识、犯罪类型等各不同,辛店司法所本着因人施教的原则,对辖区内11名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了不同的学习方案。对具有故意犯罪性质的人员,在对其严厉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刑法》的学习,通过学习《刑法》使其明白自己为什么犯罪、犯了什么罪、产生了什么后果、应承担什么刑事责任,从内心深处告诉他们:法律就是高压线,一旦触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自身的学习能力,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因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文化水平不一样,有的会写字,在教育学习过程中就书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而有的没有上过学,或是由于身体等原因不会写字,写学习笔记非常困难。针对此种情况,司法所要求社区服刑人员采取本人口述,家庭人员代为书写的方式来完成教育学习。

  结合道德教育,使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三观”。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它决定一个人做人的标准。社区服刑人员之前之所以犯罪,就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较混乱,从而走上了侵犯他人财产、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道路。司法所紧紧抓住辛店镇每月开展道德大讲堂的机会,让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教育活动,不仅加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还提高了他们的道德水准和悔罪自新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讯员 毕金菊 韩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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