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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法院实现“三位一体”教育培训模式

时间:2015-07-28 10:17:21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昌菊香
导读:7月24日上午,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举办了2015年度第五期“法官讲坛”,副院长李季生同志以《合同法》为题为全院干警进行了详细讲解。随后,部分干警随机对授课进行点评,实现学生、老师、评委“三位一体”教育培训模式,为干警搭建了一个愉悦身心、丰富知识、沟通思想的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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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上午,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举办了2015年度第五期“法官讲坛”,副院长李季生同志以《合同法》为题为全院干警进行了详细讲解。随后,部分干警随机对授课进行点评,实现学生、老师、评委“三位一体”教育培训模式,为干警搭建了一个愉悦身心、丰富知识、沟通思想的良好平台。

  近年来,木垒县法院不断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及队伍建设需要,鼓励全院干警利用“法官讲坛”轮序授课,着力通过强化教育培训来提高审判能力。

  该院法官讲坛每星期开展一次,每期轮序安排1-2名法官参加宣讲。每一位干警都有机会登台授课,既加强了干警的教育培训,又提高干了干警的职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也成为了该院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亮点做法和长效机制。

  该院党组书记王新中强调,实践证明举办“法官讲坛”是一项正确的决策,为干警搭建了沟通、学习的平台,不仅激发了广大法官注重在日常审判实践中探索改进工作的积极性,还拓展了干警的知识面和思维空间,有利于打造学习型法院,培养更多的知识型、专家型法官,有利于打造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法官队伍。(通讯员 昌菊香)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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