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教育

新疆木垒县法院组织干警学习两规定

时间:2015-09-21 16:40:2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赵倩倩
导读:9月18日下午,新疆木垒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9月18日下午,新疆木垒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院党组书记王新中就《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做了专题辅导,他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保证。要求我们全院干警恪守法律,秉公办案,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他要求,全体干警要严格落实司法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设立“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明确责任追究,确保案件公平公正。(通讯员 赵倩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