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地区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来自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哈密地区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东野国良做动员讲话,向参训的人民陪审员们介绍了全地区人民陪审工作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了新时期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对两级法院今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二是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是要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经费保障;四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工作。随后,来自各基层法院代表针对本院的人民陪审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此次培训课程主要围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和程序、职能、纪律要求,以及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思维原则等内容进行,此外还介绍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新的做法和规定。
通过此次培训,人民陪审员们对人民陪审制度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会始终牢记职责,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通讯员 刘晓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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