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以来,新疆木垒县法院坚持“严”字当头,突出学习导向、责任导向、问题导向、事业导向,确保专题教育深入扎实推进。
突出“学习导向”。以党组书记、院长讲专题党课为开端,设立“法官讲坛”,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将专题教育与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相结合,通过谈体会、谈认识,找不足、谋发展,不断提升广大干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突出“责任导向”。把专题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带学促学作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查、深入摆,使专题教育的过程成为校正“不严不实”问题的过程。重点围绕干部队伍存在的多种“不严不实”具体表现形式,以专题研讨和意见征求为突破口,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建立专题研讨全程纪实制度,对研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讨论过程、讨论结果等详细记录。通过专题研讨,切实找准“不严不实”问题、保持头脑清醒,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突出“事业导向”。践行“三严三实”,重要的是突出一个“干”字。该院教育引导干警努力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特别强调要立足本职,自觉做到“五坚持”,即立案信访要坚持春风拂面,案件审判要坚持法理兼顾,案件执行要坚持雷厉风行,裁判文书要坚持力透纸背,司法服务要坚持关口前移。(通讯员 郭疆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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