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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县人民法院开展“三严三实忠诚”教育活动

时间:2015-11-19 11:05:58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刘述山
导读:近期,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三严三实忠诚”教育活动转入“严以用权”阶段,为了使“严以用权”阶段的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阶段性的成果,该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官做到“三个必须”实现“严以用权”。

  近期,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三严三实忠诚”教育活动转入“严以用权”阶段,为了使“严以用权”阶段的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取得阶段性的成果,该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法官做到“三个必须”实现“严以用权”。

  法官严以用权,必须严以修身。法官的司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谨、规范,失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法官严以修身是全方位、立体的,包括政治信念、道德品质、操守人格、业务能力的提升。通过修身,保持高尚的法律人格,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忠实履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如果修身不足,就难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就难以为党和人民执好司法权,也就难以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法官严以用权,必须有敬畏之心。作为法官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牢固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严以用权,必须恪守为民之责。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拥有审判大权,就要以民为本、恪尽职守,奉公而使、为民而用,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掌权必须为民的观念,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执法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已之私。要利为民所谋。为民谋利,造福百姓,作为人民法官,要从本职工作出发,为群众脚踏实地办实事,千方百计办好事,尽力而为解难事,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把对法律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末,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不搞脱离实际的坐堂问案,不搞虚报浮夸的审判质效指标,多做夯基础、利长远、惠群众的实事,扎实深入地做好法院各项审判工作。(通讯员 刘述山)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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