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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举办两级法院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专题培训班

时间:2015-12-24 10:20:1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甜 王敞海
导读:为确保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从2016年1月1日起能够准确适用新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2015年12月23日喀什中院举办两级法院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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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喀什地区两级法院从2016年1月1日起能够准确适用新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2015年12月23日喀什中院举办两级法院案号及案件信息业务标准培训班。

  在开班仪式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光明做了动员讲话,并就抓好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的贯彻落实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更新观念,高度重视。两级法院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转变思想,增强标准化观念,树立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新案号和案件信息标准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加深理解。与会同志们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质量关系到喀什地区两级法院明年新案号和信息标准化贯彻执行的好坏程度;三是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案号标准和案件信息标准化工作不是立案庭、审管办、信息中心部门的一己之事,而是事关人民法院全局性的工作;四是各负其责,分工配合。贯标工作具体实施后在一定的过渡期内,案号新旧衔接导致的问题,会给工作开展带来不便,希望大家努力克服困难,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积极探索;五是建立工作信息收集和问题报告机制。贯标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内容十分广泛。各县市法院立案庭要具体抓好落实,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工作情况;六是协调配合,确保准确。为减少差错,要求在新案号和信息标准适用过程中初始录入案件信息,应当认真负责,严格审查,吃不准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把工作做实做细,将问题和差错降到最低。中级法院立案庭将搭建两级法院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微信群和内网cocall讨论组,会同审管办、信息中心、紫光华宇软件公司,为大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中院审管办副主任魏刚传达学习了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全国法院案号标准培训班的讲话》和在最高法院《全国法院贯彻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并对立案工作中涉及的案号问题提出相关要求。

  开班仪式后,立案庭法官焦阳细致地解读了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管辖、民事、行政、赔偿、特别程序、破产部分内容,立案庭法官艾山江·艾尔肯解读了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刑事、执行部分的内容;最后,针对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相关问题进行研讨互动,对基层法院相关问题予以研究讨论并答复。最后受中院党组的邀请,喀什大学教育科学院院长、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刘健为培训人员讲授有关心理学常识和心理健康知识。

  通过培训,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期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对当前法院立案登记、司法统计等相关的改革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法院工作、助推法院改革的信心。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光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小梅,立案庭及审管办负责同志参加了开班仪式,两级法院立案庭、审管办负责人、一线法官和中院各审判业务庭室干警共计15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讯员 张甜 王敞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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