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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王凤楼司法所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时间:2016-03-10 09:43:06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岳超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普及该项法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3月6上午,山东省平原县王凤楼司法所和镇妇联在镇文化广场上举办《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普及该项法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3月6上午,山东省平原县王凤楼司法所和镇妇联在镇文化广场上举办《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和镇妇联结合辖区群众的实际情况,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解释三、《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展开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妇女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重点讲解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策略,告诉妇女群众什么是家庭暴力,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在受到家庭暴力以后不仅可以向村(居)委会、妇委会求助,还可以报警、申请庇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鼓励她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多张,参与人数200多人,受理法律咨询30余人次。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她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受到了广大妇女的热烈欢迎和好评。(通讯员 岳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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