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论坛:010-57027127 投稿邮箱;fzwhj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国警察论坛 > 警钟长鸣

村民多次顺手牵羊盗取工地设施

时间:2013-07-22 12:43: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杨育臻 夏斐然
导读: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某村承包工地的姜某,自2012年12月29日发现,自己工地上的一块木踏板不见了,他猜测可能是周边的村民在路过时随手拿走了,由于价值不高,他也没太在意,只是让工人平时注意防范。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某村承包工地的姜某,自2012年12月29日发现,自己工地上的一块木踏板不见了,他猜测可能是周边的村民在路过时随手拿走了,由于价值不高,他也没太在意,只是让工人平时注意防范。但是随后的几个月里,姜某的工地上几乎每月都会有一到两块木板丢失,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他依然没有报警。不久在姜某工地旁的另一个工地也出现了木踏板被盗的情况,这个工地负责人刘某同样也未向涪陵警方报案。然而从今年5月开始到7月初,盗窃频率突然增高,两个工地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六次木踏板被盗的情况。经过统计,两个工地自2012年12月末以来,陆续被盗的木板总价值竟达到了2000余元。

  在发现盗窃行为更加猖獗后,两个工地的负责人先后向涪陵区公安局清溪派出所报了案。民警在接案后,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确定了是本村村民实施的盗窃。经过走访排查,民警发现该村村民况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9日民警找到况某,将他带回进行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况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盗窃工地木踏板的行为。

  据况某交代,他经常会从两个工地路过,看到工地上使用的木踏板很多,就想到拿一块回家肯定不会被发现,于是就实施了盗窃。而之后况某发现工地并没有报警,以为没被发现,胆子也就更大了,随后就连续实施了多次盗窃。而况某虽然知道自己在实施盗窃行为,但他自认为木板的价值并不高,即使被发现,自己只要赔偿或者还回去,就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了。更认人意想不到的是,况某盗窃木板并没有太大的用处,其中大部分都被他劈开做柴烧掉,剩下的几块也只是放在他家的猪圈房内,未发挥任何作用。

  面对法律意识极其淡薄的况某,民警向他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条款,指出他多次实施盗窃,已触犯了刑法,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当得知自己当初觉得“无所谓”的行为竟会有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时,况某才觉得后悔不已。目前,况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涪陵警方刑事拘留。( 杨育臻 记者 夏斐然)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