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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交警大队整治旅游及“营转非”客车

时间:2015-08-06 10:59:0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幸福 王静波
导读: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全国统一行动要求。8月1日至10日,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朔城大队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辖区集中开展旅游及“营转非”客车专项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全国统一行动要求。8月1日至10日,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朔城大队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辖区集中开展旅游及“营转非”客车专项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中,大队首先将会同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清零”行动,对车辆逾期未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检、注销业务;车辆轮胎磨损严重、制动、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问题的,限期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营转非”大客车,落实专用标识的粘贴和喷涂措施,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旅游客车,采取行政措施并通报辖区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并将上述车辆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督促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处理并严格落实处罚、记分和降级管理措施。行动中,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主干道、汽车南站、旅游景区路段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及“营转非”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以及旅游客车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一律暂扣;对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当场进行处罚和教育。据了解,自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56人次,警车10辆,检查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30辆、驾驶人30人次,纠正交通违法行为5起,处罚违法车辆3起。

  大队在开展集中排查和管控中,还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飞马旅游公司与企业法人和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宣讲“营转非”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宣讲“病车”上路营运的危险性。同时,大队利用短信服务平台,对营运客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进行广泛安全提示,要求企业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大队利用LED显示屏字幕游走的形式和朔州交通广播,宣传整治旅游及“营转非”的客车的目的意义,在城区各主要路口悬挂了宣传横幅,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通讯员 张幸福 王静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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