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新疆哈密市法院通过开展“审判管理指标完成最佳星”评选活动,全面归集各部门和法官客观全面的档案资料,及时反馈和优化审判管理量化指标评估体系,通过开展各项审判业务指标大评比工作,激励每位法官不断提高业务水准和审判质量效率,较好的实现了法官管理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与客观性。
自评选活动开展以来,这是该院将第三季度审判管理指标完成情况优秀的法官搬上荣誉墙。
油区法庭的杜鹏同志,该同志在2013年第三季度审结案件41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结案3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49%,在第三季度审判管理指标考核中,位列全院适用简易程序结案个人第一,特授予本季度“简易结案之星”;
大泉湾法庭覃勇同志,该同志在2013年第三季度调解结案27件,在第三季度审判管理指标考核中,位列全院调解结案个人第一,特授予本季度“调解结案之星”;
民一庭候志昌同志,该同志在2013年第三季度审结案件51件,在第三季度审判管理指标考核中,位列全院审判结案个人第一,特授予本季度“最佳结案之星”;
执行局艾尼瓦尔.斯坎旦同志,该同志在2013年第三季度执结案件47件,其中实际执结31件,实际执结率为66%,在第二季度审判管理指标考核中,位列全院执行案件实际执结个人第一,特授予本季度“实际执结之星”。
“审判管理指标完成最佳星”活动持续深入的开展,是该院加强审判质效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审判管理量化指标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项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由该院审管办根据审判管理网络统计数据,设立审判执行管理指标完成“四颗星”,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法官直接授予,并将个人事迹与照片在该院内审判管理指标完成最佳星荣誉榜和该院网站上公布,激励每位法官不断提高业务水准和审判质量效率。(通讯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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