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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范建筑市场 统一裁判尺度

时间:2013-11-16 13:49:5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张晓丽
导读:10月29日,新疆哈密组织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召开了研讨会,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及建设工程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统一了处理原则。今后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应从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裁违法分包、转承包的角度认真审查相关当事人责任,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合法中标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由建设工程的转承包人和违法分包的分包人进行施工建设引发纠纷的案件。转包、违法分包的形式表现为挂靠、内部在这些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实际施工人(转承包人、违法分包人、被挂靠人)与第三人(材料供应商或设备租赁商)之间发生的对外债务纠纷,关于这类案件债务应由承包人承担还是实际施工人自己承担,目前各地法院的判例意见分歧较大,哈密地区两级法院处理也不统一。对此情况,哈密中院分管民商事案件的院领导组织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民二庭走访了哈密地区建设局和哈密地区劳动监察支队,对涉及挂靠企业在建设工程中出借资质的问题相关部门如何处理进行调研。哈密地区建设局答复在挂靠情形下,对被挂靠企业进行降低施工资质和罚款处理,对外地进疆企业第二年不予备案。

  10月29日,新疆哈密组织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召开了研讨会,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及建设工程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统一了处理原则。今后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应从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制裁违法分包、转承包的角度认真审查相关当事人责任,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张晓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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