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是法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法院工作的全貌,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参考。长期以来,法院档案工作以诉讼档案为中心,对文书档案的重视不够。由于收集的文书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造成保管的资料没人看,需要的资料没有收集到的尴尬。此外,由于文书档案的编研工作不够深入,缺乏对有利用价值资源的有效发掘,造成文书档案利用率低的现状。
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提高文书档案的归档质量,进一步开发文书档案资源,提高利用率。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档案室结合工作实际和规范要求对原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自今年1月13日起,哈密中院2013年文书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正式开始,此次的归档工作依据新修订的相关制度进行,在收集范围、质量要求、移交程序、收集时间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当前,文书档案管理是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短板,我们要切实提高对文书档案工作的重视,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对有价值文书材料的收集,善于发现,善于总结,进一步实现文书档案的有效利用。(通讯员 赵璐 王晓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