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落实社会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40号)的要求,石嘴山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对2014年消防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对石嘴山市2014年消防工作的考核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明确了全市消防工作验收的方式方法。从11月底至12月初,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成立了由副市长金花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玉成、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晓裕为副组长的消防工作考核小组,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验收。
考核主要从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方面,对各县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高危单位监管、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科研和信息化、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灭火应急救援、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经费保障、责任追究等十五项具体工作进行考核。
同时,《通知》还指出市政府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全市2014年消防工作考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通讯员 魏佳 刘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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