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德州市齐河县公证处高度重视公证人员法律法规和公证业务知识的学习、考试,将学习、考试形成了制度,得到了县司法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定期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进行常规化学习。将《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档案管理办法》、《2014年全省公证卷宗质量评查讨论记录》、《公证卷宗检查评定表说明》、《遗嘱公证细则》以及办理各类公证的指导意见装订成册,公证处全体人员人手一册,要求每人每天抽空自学,并且定于每月1号、15号(节假日时间顺延),组织两次公证业务考试,每次考试成绩都记录在卷,并做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一个依据。
定期组织学习其他公证处的办证经验。一种方式是通过网络进行学习,比如要求公证人员上网学习齐鲁公证处、东北公证网、哈尔滨公证处、长安公证处等优秀公证处的案例及办证流程;另一种方式是实地参观,公证处经过多方努力,已得到县司法局的支持,准备2015到外地公证处学习先进经验。
定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只要是涉及公证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一出台,公证处立即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并根据相关内容修改公证文书及谈话笔录等。
齐河县公证处通过不断的学习、考试,巩固和更新了公证人员法律和公证实务方面的知识,力争打造全新的学习型、知识型、文化型公证处。(通讯员 董永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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