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申请执行人阿某的家,亲自把第一笔执行款1000元送到他的手中,赢得了申请执行人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申请执行人阿某与被执行人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艾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说服教育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艾某同意每月还款1000元。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系七旬老人,腿有残疾,每次来执行局领取款项不方便,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鉴于本案的执行款共计6000元,该院执行法官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理念,每月按期把执行款送到老人手中。(通讯员 百合提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