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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县打响2015年向污染宣战第一枪

时间:2015-02-03 14:07:45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陈志山 朱利闯
导读:为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河南省安阳县环保局严格按照201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出重拳打击辖区内生产企业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巩固安阳县“蓝天工程”环保行动成果,蓝天工程环保行动总指挥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全县工业企业进入复工复产环保核查阶段,特别是环保部对安阳市实施挂牌督办以来,安阳县环保监管部门对全县所有企业断电停产进行环保整顿。

   为认真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河南省安阳县环保局严格按照201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出重拳打击辖区内生产企业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巩固安阳县“蓝天工程”环保行动成果,蓝天工程环保行动总指挥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有序推进全县工业企业进入复工复产环保核查阶段,特别是环保部对安阳市实施挂牌督办以来,安阳县环保监管部门对全县所有企业断电停产进行环保整顿。专门成立县蓝天工程环保特别行动检查组,将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和县公安局进行联合穿插分成三个组实施环保夜查。

  1月26日17:30分,按照蓝天工程环保行动总指挥部要求,安阳县开展了代号为“蓝剑”行动突击检查,当第三检查组在对安阳县水冶镇某耐火材料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导热油炉配套的静电多管除尘器和与球磨机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停运后,该公司生产主管及环保负责人吴某某在未向公司负责人及环保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指令工人继续生产,照成污染物排放,这种行为已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之规定,应对吴某某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1月30日,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新环境保法实施,增大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从以前没有刑事处罚,到现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连接,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经核查、批准复工复产,偷电生产的企业将给予最严厉的打击,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使天蓝、水清、地绿。(通讯员 陈志山 朱利闯)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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