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人性化监管的工作理念,2月4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会同德州监狱工作人员在山东省立医院急救中心对一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病重罪犯现场交接后,为其办理了入矫监管手续。这是齐河县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办理的首例保外就医罪犯因病情严重需立即入院治疗的案件。
张某,男,因抢劫罪在德州监狱服刑,现因患慢性乙型肝炎后肝硬化,上消化道出血,短期内有生命危险,齐河县司法局此前已为其进行了保外就医调查评估,德州监狱同意张某保外就医。经商定,2月4日上午,齐河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会同德州监狱工作人员在张某住院治疗地办理了移交手续,交接过程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开展。在现场,齐河县司法局晏城司法所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张某父亲成立了矫正小组,由晏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张某进行了入矫宣告,并告知张某及张某父亲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保持与司法所的通讯畅通,以保证监管工作正常进行。
通过此次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时掌握了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状况,使本人及家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还依法实行了相关管控措施,是齐河县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也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讯员 郭磊 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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