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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武城县司法局务实为民工作纪实

时间:2015-03-25 16:13:12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源 隋实瑜
导读:“让法治真正成为老百姓内心的信仰和生活方式,是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目标追求。”德州市武城县司法局局长卢宝利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以来,县司法局主动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法治创建、法律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为服务好群众出实招、解难题、见成效。

   在普通百姓的眼中,“法律”似乎是个遥不可及的字眼。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许多人不懂得或畏惧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时候,就需要司法行政部门用优质的服务为老百姓在法律维权路上保驾护航。

  “让法治真正成为老百姓内心的信仰和生活方式,是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目标追求。”德州市武城县司法局局长卢宝利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以来,县司法局主动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法治创建、法律服务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为服务好群众出实招、解难题、见成效。

  社区矫正——高墙之外塑新生

  家住武城镇的王某主动来到司法所,送来了近一段时间的思想情况汇报。他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一个对党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一年前, 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刚刚接受矫正时,他的抵触情绪非常强烈,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根本不接受矫正。司法所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将王某列为重点矫正对象,每天都会有干警来到王某家中,同他促膝聊天、讲法律、谈人生,还动员王某的家人朋友一起加入到矫正的队伍中,用亲情感化他冰冷的内心。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司法所干警的耐心劝导,王某封闭已久的心房终于开启,对生活的态度也开始乐观了。现在,王某在一家企业做保管员,有了固定的工作,对生活也充满了希望。

  在老百姓眼里,犯了罪的人一般是要在监狱服刑的,但有一些符合条件的罪犯可以在社区里接受矫正。和在监狱服刑有所不同的是,他们可以在家生活,也不耽误工作。但是,在社区里服刑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如何管理好这一群体,使他们更快更好地回归社会,成为摆在我县司法行政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近年来,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理念,探索与实践行刑社会化的监管教育模式,综合运用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办法,为社区服刑人员悔过自新、重塑人生提供帮助,让他们在没有围墙的“监狱”里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对这些社区服刑人员,我们首先不歧视,把他们当普通公民对待,对他们给予帮助教育,解除他们思想上的包袱,教育他们自食其力,关爱自己的家庭,重新做人。”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法律学习、抽查监督的同时,更注重从人性化的角度,对他们进行生活上的帮助、情感上的交流。通过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生活帮扶、社会关爱等举措,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县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97人,重新犯罪率为0%。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95人,无一人上访、闹访,无一人参与群体性事件,为执行国家非监禁刑罚、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法治宣传——精细化宣传,打造普法“私人订制”

  “同志,我老公爱动手打我,我咋办?”“我嫁到外村后,村里把原来我家承包分我的田土又分给了村里的其他人,我能不能要回来?”“我和我原来的丈夫摆了喜酒就当结婚了,我们分手后孩子我在养,他一直不给孩子吃饭和上学的钱,怎么办呢?”在县司法局“爱心妈妈法律维权服务队”举办的法治宣传活动上,不少妇女同志纷纷向律师和司法行政干警咨询,期盼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针对部分妇女文化程度偏低、法治观念淡薄、维权意识差的实际情况,今年3月6日,县司法局联合系统内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爱心妈妈法律维权服务队”,开展妇女维权专题法治宣传。宣传采取发放资料、互动交流、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重点内容,围绕妇女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有关婚姻、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土地承包、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遵守的社会公德,以及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形式、管辖、程序等进行讲解。引导广大妇女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通过法律援助等相关救济渠道寻求帮助,同时增强证据意识,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举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六五”普法以来,县司法局以“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武城”为主题,共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240多次、法治讲座35场,发放各类普法资料28万余份。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今年,县司法局将在文昌湖公园建设一处高标准的法治文化广场,同时在每个镇街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努力打造具有武城特色的常态化法治宣传品牌。

  法律援助——让法律的阳光温暖人心

  政府,说它是“连心桥”,一头连着群众的温暖,一头连着政府的关怀;群众,称赞它是“及时雨”,总能在最艰难的时候获得帮助。自从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连连称道。

  “太感谢法律援助律师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居住在县城的李大爷激动地说到。

  李大爷是一位退休人员,今年87岁,有两个儿子,老大半身不遂躺在床上多年,平房拆迁后分了一处三室两厅的楼房,前老伴去世的早,他再婚后,一直与二儿子生活,几年之后因老伴腿脚的毛病,被二儿子、儿媳撵走。现在其生活无依无靠,儿子、儿媳对老大爷不闻不问只是觊觎他的房产,做什么事情儿子儿媳都是百般刁难。走投无路之下,李大爷找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该案历经半年的时间,经过多次的走访、调解,最终李大爷的儿子儿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拿出500元作为赡养费并承诺好好孝敬老人。

  李大爷的难题解决了,这背后,法援律师付出了怎样的劳动!法律援助又一次让无数个像李大爷一样的弱势群体迎来了新的希望。

  据了解,全县已建成1个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3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了不让一位困难群众因家庭贫困打不起官司,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法援工作力度,做到“应援尽援”, 无偿为困难群众、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蓝天。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接待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通讯员 李源 隋实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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