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规范运作,提供便捷高效无偿的服务。在市级层面,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明确市医调委负责市直医疗机构和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范围内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主要职能是调解医疗纠纷、防止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提供医疗纠纷调解的咨询服务。在市医调委内部,设立办公室、接待登记室、调解室、档案室、法律咨询室等职能科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调解工作的特点,制定完善了调解范围、调解原则、调解纪律及医调委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从受理申请、调查取证、主持调解、签订调解协议、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规范,调解文书统一进行规范设计,相关制度、流程、须知等统一上墙向社会公示,确保规范调解、阳光调解、公正调解。在工作流程上,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当事人和医疗机构可以向市医调委申请调解;索赔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再进行调解。市医调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3日内予以受理,结案时间一般在1个月内,最长不超过2个月。根据纠纷涉及的学科门类,按照回避原则,从医学和法学专家库中挑选若干名专家组成调解小组,对争议要点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纠纷双方应负的责任进行协商确认,根据责任认定对赔偿项目、数额提出建议并进行调解。整个过程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经费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免除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坚持整体联动,促进医疗纠纷标本兼治。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动。接待了4起由信访部门介绍来的医疗纠纷上访案件,其中2起调解成功,达成协议;1起认为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通过大量做工作,上访患者表示理解,不再上访;1起通过做工作,当事人接受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成功解决。加强法院的联动。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一律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一些纠纷复杂、赔偿数额较大的纠纷或者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如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对方可持司法确认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联动。与卫生计生委、政法、公证、鉴定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合力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调解实践,认真总结查找医疗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过日常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反馈,提出意见建议,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
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医疗纠纷和尖锐激烈的医患矛盾,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的理念,用法治和道德、情感相结合的思维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不仅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一个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平台,同时也对医疗机构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刘家东)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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