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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公证处首次承办置换协议公证

时间:2015-06-12 11:26:09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王德冲
导读:近日,德州市夏津县公证处接到当地信用合作联社办理“置换协议”公证的申请,所谓“置换”就是指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因到一定的年龄,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多少年,可以将自己的编制置换给符合条件的子女,自己不再占用本单位编制,不再列为在编人员,不再享受单位的待遇和福利。

   近日,德州市夏津县公证处接到当地信用合作联社办理“置换协议”公证的申请,所谓“置换”就是指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因到一定的年龄,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多少年,可以将自己的编制置换给符合条件的子女,自己不再占用本单位编制,不再列为在编人员,不再享受单位的待遇和福利。

  因是首次接触该类有关人员的工作、养老、待遇问题的公证事项,夏津县公证处在仔细询问有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后,又向当地人事部门进行咨询,根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子女置换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处受理了该项公证申请。

  公证员要求申请人提交了当事人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格式《置换协议书》。经审查和询问双方当事人,材料真实、陈述无遗漏,被置换人对置换协议内容的意思表示真实之后,当面签订置换协议书及承诺书。夏津县公证处为申请人出具了置换协议书公证书。

  此次置换协议公证的办理丰富了我处办理公证的类型,也进一步增加了公证人员的知识储备。夏津县公证处将进一步强化学习,在强基础上促发展。(通讯员 王德冲)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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