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特殊地理环境,农民维权意识淡薄的实际,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设立“流动法庭”,对辖区进行纠纷调解和法律宣传服务,切实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目前,“流动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法律纠纷案件24件,结案率96%,现场解答农民群众法律咨问题32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3起,涉及当事人51人,受教育群众140余人次。
“流动法庭” 主要针对乡村存在较多的民间借贷、婚姻、抚养费等案件,根据案情需要深入当事人所在地和事发地,开庭审判后及时制作、送达法律文书,及时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流动法庭”开庭时专门邀请人民陪审员旁听,结合案例以案释法,现场发放法律联系卡,达到了“了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讯员 黄晓东)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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