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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城郊司法所参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完善工作

时间:2015-08-06 14:36:03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童鲲鲲
导读:针对辖区内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统一、不完善甚至不合规的现状,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增强其权威性和规范性,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绵阳市涪城区城郊司法所积极发挥工作职能,采取三项举措指导帮助各村居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订修订工作。

   针对辖区内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统一、不完善甚至不合规的现状,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增强其权威性和规范性,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绵阳市涪城区城郊司法所积极发挥工作职能,采取三项举措指导帮助各村居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订修订工作。

  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加强备案审查。由城郊司法所牵头,组织各村居的法律顾问、法制辅导员、法律明白人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智囊团作用,积极引导,主动参与,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使修订完善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三符合”,确保修订完善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增强工作合力。城郊司法所积极联合乡综治办、民政办、三资办等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向村居干部宣讲《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各村居因地制宜的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制度。同时将制订修订工作与“法律七进”活动结合起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工作小组通过进村入户、送法下乡、结对帮扶等形式,广泛宣传制订修订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责任落实,提升工作实效。乡党委、政府每周听取一次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工作小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等;以乡党委政府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到辖区21个村居,实行划片包干,落实到村居;实行分工负责制,司法所、综治办、民政办、三资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责任落实。

  城郊司法所自参与此项工作以来,目前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0余份,出具修改意见建议70余条。通过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范完善,促进法治建设观念深入农村(社区),为建设法治城郊奠定了坚实可靠的群众基础。(通讯员 童鲲鲲)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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