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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暴力或将进入反家庭暴力法

时间:2015-08-28 17:18:16  来源:网易  作者:
导读: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分组审议中,“同居暴力”未被纳入成为关注焦点,有多位委员指出,同居暴力也算家暴。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分组审议中,“同居暴力”未被纳入成为关注焦点,有多位委员指出,同居暴力也算家暴。

  记者了解到,这一观点在今年3月最高法等4部门出台的《关于联合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已得到体现。

  同居暴力也是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中规定,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侵害行为。那么家暴只存在于“家庭成员”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孙大发指出,事实上,在今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联合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已明确在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中发生的暴力犯罪也算是家暴。

  “在同居关系中产生的暴力行为,虽然没有发生在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成员之间,但性质一样。”孙大发建议应将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主体范围扩大至具有同居、伴侣等关系的人员之间。

  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也指出,从司法实践来看,暴力行为发生在亲密关系人群当中,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也符合家庭暴力的特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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