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计划
对于既有建筑,《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同级建设、财政等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共机构应当根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建筑物的能耗、使用年限等状况,结合改造效益进行科学论证,制定节能改造方案。
同时,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平台,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应当建立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平台,对建筑用能进行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监测,并与市级民用建筑能耗实时监测平台实现数据上传对接。
公共机构接受审计、检查和社会监督
监管方面,《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报告和开展节能检查的情况,对能耗水平高或者超能源消耗定额使用的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并对节能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市、区(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节能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社会公众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向举报人和投诉人反馈。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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