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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义市检察院建补植复绿基地

时间:2015-11-30 10:59:14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李晓忠 宴俊
导读:11月25日上午,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安进带领该院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检察干警与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廷富、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万峰林乐立村参加“补植复绿基地”揭牌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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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上午,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安进带领该院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检察干警与兴义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廷富、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万峰林乐立村参加“补植复绿基地”揭牌启动仪式。

  在今年9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会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提出了“补植复绿基地”的要求。会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补植复绿基地创建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将“补植复绿基地”确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万峰林乐立村,面积501亩。

  在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过程中,除严厉打击和预防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履职监督外,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执法,对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非煤矿山的植被恢复、普通涉林案件等,共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38件,要求兴义市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责令涉林案件当事人、违法占用林地的责任主体对破坏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原地不能补植补种的,通过“基地”来进行异地补植复绿,或缴纳生态补偿金后由林业部门代为补植林木、恢复植被,修复生态,38份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

  该基地的建立,是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有益尝试。(通讯员 李晓忠 宴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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