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近日,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三举措规范干警着装,树立法院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提高思想认识。法官服饰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机关专业性的重要载体,更是体现程序正义的重要象征。该院要求全体干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着装工作,以规范装容为契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自身形象,不断增强干警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严格细化着装规范。要求全院干警穿着审判制服,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审判制服不得与非审判服装混穿。同时着装不得敞胸露怀、卷裤腿和外露长袖衬衣下摆。不得染发,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染指甲、化浓妆等。
加强监督,强化着装规范管理。将规范司法礼仪纳入日常管理,强化司法礼仪督查。由政工科、纪检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督察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干警在着装、语言、行为上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干警上、下班和警容、警风、警纪整顿督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司法礼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干警学习和遵守司法礼仪的自觉性。对凡是违反规定影响法院形象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通讯员 黄国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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