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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即将来临,新疆哈密中院审管办、研究室于10月28日下午召开部门工作会议,梳理近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近期,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合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为全国法院执行局配备的组织机构代码和个人身份信息两个查询软件,极大地促进了哈密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疆哈密市法院近年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司法公开的新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男子刚刚刑满释放,却不思悔改,居然敲诈监狱长,后被民警抓获。近日,海口美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联合涪城区司法局到金峰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组首先听取了金峰司法所就社区矫正工作“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的汇报。 为充分尊重并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新疆哈密市法院以司法宣传舆论引导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努力营造了良好的司法工作舆论环境。 10月25日上午,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第三次院务会。回顾总结第三季度工作,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日上午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疆哈密市法院自今年八月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干警自律、自查、自省的良好氛围。该院审务督察小组立足实际,从督察过程中找问题,找方法,不断创新举措,以“三双”工作法促进该院审务督察工作进一步深化。 近日,新疆哈密市法院着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把好“保密”关口,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信息安全的同时,也提高法院干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今日上午10时,本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公开宣判了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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