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今日发布《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布了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相关情况。审计发现,2012年,司法部部本级未经批准,在“司法协助经费”项目中列支机关公用支出270万元。
以下为审计报告摘录:
司法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司法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司法部本级和所属煤矿管理局(以下简称煤管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以下简称中警院)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司法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司法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司法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二级单位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较为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在“司法协助经费”项目中列支机关公用支出270万元。
2.2012年,部本级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在非定点印刷单位印刷资料,发生支出170.05万元;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8个。
3.2012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89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有9个软件系统开发和升级支出286.22万元未作为资产核算,其中2012年支出116.27万元。
2.所属煤管局2003年投入使用的办公楼,于2012年7月才批复竣工决算报告,但截至2013年3月尚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原已拆除的办公楼也未进行账务处理。
3.2012年,部本级将1个会议的106万元支出转嫁给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8个,1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或增加出访城市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软件系统未作为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问题,要求将软件升级开发费用增记资产价值,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对煤管局办公楼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办公楼资产入账;对超标准列支出国费用、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司法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管理,逐步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司法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司法部专门召开了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对煤管局办公楼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正在对该工程重新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资产台账和卡片。(记者 仝宗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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