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宣传实效,7月11日上午,依法治县办公室和岳西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开庭当天,被邀请旁听的公民早早来到法院审判庭,等候庭审开始。8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岳西来榜镇男子汪某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并撞伤他人,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法庭上,汪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判决。根据被告人汪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按照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依法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汪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参加旁听正在大学就读法律专业的裴怀宇同学说:“我是第一次进法院,看到开庭的整个过程,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这种普法的方式很新颖,而且效果好,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人对法律感兴趣!”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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