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61名农民工50余万元的案件。
2010年4月30日,来自吉林、遵化和丰润的王井林等61名农民将唐山市丰润区燕特水泥厂告上法庭,原因是其拖欠工资538276元。2013年月1月9日,丰润区法院一审判令被告支付原告61名民工工资款538276元。判决生效后,承包人未能履行给付义务。丰润法院在2013年5月20日作出评估拍卖水泥厂承包人在丰润区燕特水泥厂设备的决定,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唐山市中级法院。最终该厂其他股东表示支持,先予垫付了该案执行款。
至此,这起涉及61名民工追要工资劳务纠纷案,经过执行丰润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得到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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