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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风险大 切勿以身试法

时间:2013-07-25 19:18:41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林
导读: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工业和居民用电也在节节攀升。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公安部门获悉,进入夏季以来,天津窃电行为有所抬头。警方提醒,非法获取电能将面临高额风险,切勿以身试法。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工业和居民用电也在节节攀升。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公安部门获悉,进入夏季以来,天津窃电行为有所抬头。警方提醒,非法获取电能将面临高额风险,切勿以身试法。

  工作人员介绍,窃电即为盗窃国家电能,一般通过三种手段: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非法获取电力公司的电能。这些都避免不了带电接线,或者在计量装置上短接电流、断开电压。然而,这些操作将面临以下三种风险:

  其一,安全风险。带电接线,不易将线路连接很严紧,从而导致逐渐松动,后果就是间隙放电,产生瞬间高压,容易击穿绝缘使人触电、烧表和用电设备烧毁。电压回路不能短路,否则容易产生高次激波,也就能发生过电压,其结果就是导致触电、烧表和用电设备烧毁。一旦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可能出现非死即伤的事情,这就是窃电者所要承担的最大的安全事故风险。

  其二,法律风险。《电力法》1996年4月1日执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9月1日施行、《供电营业规则》1996年10月8日施行、《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2007年7月18日通过执行,从国家到地方相关的法律、条例、规则、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都保证有法可依。所以,窃电并非只罚款而已,将面临法律制裁。

  其三,经济风险。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和《天津市供电用电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可以依法计算出用户盗窃电能所需追补电费,并且还要因用户盗窃电能而承担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根据《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电力管理部门对盗窃电能的行为,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一旦窃电行为被查出将面对将近9倍的追罚,而且还是满负荷计算的追补电费。(记者 刘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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